種子質量檢測的二重性
1 種子的特殊性
1.1種子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種子是一種活的生命體,而且是植物傳代的遺傳物質載體。人們使用種子的目的,並不在當代種子本身,而是其後代的營養體或果實。我們在使用種子的過程中,會遇到兩種完全不同的實物形態―種子和植株。植株來源於種子,卻與種子不同,種子和植株具有各自的特性和使命。作為一種商品,種子的使用價值具有十分特殊的二重性―人們既需要種子正常發芽,又需要植株正常生長發育。
1.2種子和植株的遺傳同質性和時空適應差異性
1.2.1種子發芽後長成植株,種子和植株具有相同的遺傳物質,它們是同一遺傳物質的兩個不同形態。
1.2.2種子和植株都是生命活體,都進行新陳代謝活動,都進行同化、異化矛盾運動。
1.2.3種子和植株的生命運動對時空的適應性不同:隻要具備一定的水、氣、熱三要素,種子即可完成發芽過程;而植株的生長發育則需要外界具備水、氣、熱、光、肥五要素。在植株由營養生長向生殖生長轉化的過程中,受外界條件影響更大,許多植物對時空環境有特殊的適應性―如日照長短、低溫春化積溫等。可見,在各自完成使命的過程中,種子的發芽受外界影響較小,植株的生長發育則受外界影響較大,更講究時空適應性。
2 種子質量的二重性
2.1種子質量應包含全麵的二孟性內涵
既然商品種子的使用價值不可分割地包括種子發芽特性和植株生長發育特性,那麼衡量種子使用價值優劣的標準―種子質量也應包含這兩方麵的內容。
目前我們使用的種子質量四大指標僅僅能反映種子的發芽質量,我們更應把植株生長發育質量特性歸人種子質量範疇。根據其關聯性,我們把淨度、芽率、水分當作種子的播種質量;把純度、高產優質、抗病抗逆性、時空適應性、生育期等當作種子的品種質量。種子質量應包含播種質量和品種質量兩個方麵.這就是種子質量的二重性,也是關於種子質量概念健全、科學的內涵。(種子質量、淨度一般使用專業檢測儀器如種子吹風機、種子淨度儀、種子數粒儀等。)
2.2種子的播種質量和品種質量的相對獨立性和整體統一性
2.2.1種子的播種質量主要受種子所包含的營養物質控製,並很大程度上受人為因素影響;品種質量則主要受種子的遺傳物質控製,並與環境因素相互作用,表現出明顯的時空適應性。播種質量不能代表品種質量,反之亦然。
2.2.2播種質量和品種質量統一於種子質量之中.兩者缺一不可。沒有播種質量,品種質量無從實現;沒有品種質量.播種質量則無實際意義。品種雖然可以成為‘知識產權―品種權,但品種不是實物商品,danyidepinzhongzhiliangzhinenghengliangpinzhongquandeyouliechengdu。zhiyoubapinzhongzhilianghebozhongzhiliangzuoweitongyidezhengxiugainiancainenghengliangshangpinzhongzideyouliechengdu。yezhiyoubozhongzhilianghepinzhongzhiliangdouyouliangdezhongzicaishizhenzhengyouliangdeshangpinzhongzi。
讓品種質量分離於種子質量之外.對品種質量的監督成了一句空話;種子商品也就沒有健全的質量規範,不利於種子生產經營各環節的質量控製和監督,不利於種子質量責任事故的審查。種子質量就沒有保證機製。
3 種子質量二重性的現實意義
3.1種子市場搖要新的質量管理
隨著種子市場的日趨活躍,近年來新聞媒體對假冒偽劣種子事件屢屢曝光,種子案件的查處已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一個熱點.我們如果碰到比較簡單的問題,如無證經營、種子假冒、純度不合格、發芽率不好等,都能依據現行法律法規作出適當處理。但是,很多案件並不存在上述問題,特別是一些新品種案,有的僅長葉不開花結實,有的早苔早花.有的抗病抗逆性差,有的比不上當地當家品種等等,表現撲朔迷離,案情難斷。目前我國把品種質量分離於種子質量之外,種子經營者隻要三證一照齊全,種子純度、芽率等四大指標合格,就應該算是合法經營。出現上述品種質量事故,在追究相應責任時就無法可依。種子使用者、經營者和新聞媒體、工商部門往往各執其詞,難以統一。我們隻有運用種子質量二重性原理,把品種質量納人種子質量管理體係,在各個環節落實相應的責任製,才能使各方都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3.2新的種子質量責任製
質量管理的法寶是責任具體明確,法律條文更應職責嚴明。利用種子質量二重性原理,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新而健全的種子質量責任製。
3.2.l育種者在轉讓品種權或推出新品種之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清楚地標明品種適應地域、時間,抗病抗逆性.生育期.產量、品質等質量特性,供種子開發商選擇。如有欺詐行為,應給被轉讓者以5一10倍轉讓費的賠償。
3.2.2種子生產者對生產出來的商品種子要實事求是地標明其播種質量和品種質量,並對有效期內的種子發芽率、淨度、水分和純度負完全責任,對品種的時空適應性,抗病抗逆性,生育期,產量、品質等質量特性負真實性責任。如果種子發芽率不合格,應給購種者全額退回種子款及附加費;或經對方同意,給購種者無償補足同樣價值的合格種子。如果淨度或水分不合格,可參照發芽率不合格的處理辦法處理。如果純度不合格,要根據種子使用者當地的生產水平,按超標含雜率給種子使用者賠足產量損失部份,所剩種子轉作它用。
如果在品種的時空適應性等品種質量方麵有明顯的欺詐行為,給生產造成明顯損失的,要給種子使用者賠足經濟損失。
3.2.3種子經營者在經銷已經在生產上推廣應用的品種種子時.要注意種子發芽率的變化,銷售超過有效期限的種子,在發芽率上負完全責任。如果銷售的種子芽率不合格,應向種子使用者全額退回種子款;或經對方同意,向種子使用者補償同品種同數量的合格種子。
經營者在引進新品種時,要把品種質量放在第一位,堅持試驗、示範、推廣三步曲。如果盲目銷售新品種種子,在品種的時空適應性,抗病抗逆性,生育期,產量、品質等方麵出現明顯問題,給生產造成明顯損失的,應按當地生產水平給種子使用者賠足經濟損失。
3.2.4因種植者違反某商品種子的關鍵技術規定,或因自然條件突變而造成生產損失的,種子生產和經營各方均無賠償貴任,但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3.3新的種子質量合格證
3.3.1商品種子的名稱要統一,標上某品種種子。
3.3.2完菩種子質量合格證內容,把芽率、淨度、水分等播種質量指標和純度,時空適應性,抗病抗逆性,生育期、產量、品質等品種質量指標全麵列人合格證內容。小包裝種子可直接標在種子袋上,散裝種子必須由生產者在其《種子質量合格證》上逐項標明.
3.3.3新的種子質量合格證包含了健全的種子質量標準,是真正科學的種子質量標識。能督促種子生產者.提醒種子經營者,指導種子使用者。也能在追究種子質量貴任事故時當作可靠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