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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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更大範圍內擇優選項,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積極申報項目,實現公開、公正、公平、科學選項,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9號)精神,現將2007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導思想 堅jian持chi把ba增zeng加jia農nong民min收shou入ru作zuo為wei根gen本ben出chu發fa點dian和he落luo腳jiao點dian。通tong過guo扶fu持chi具ju有you明ming顯xian競jing爭zheng優you勢shi和he輻fu射she帶dai動dong作zuo用yong的de產chan業ye化hua經jing營ying項xiang目mu,促cu進jin優you勢shi農nong產chan品pin基ji地di建jian設she,發fa展zhan區qu域yu主zhu導dao產chan業ye,推tui進jin農nong業ye和he農nong村cun經jing濟ji結jie構gou調tiao整zheng,提ti高gao農nong業ye生sheng產chan組zu織zhi化hua程cheng度du和he農nong業ye產chan業ye化hua經jing營ying水shui平ping,促cu進jin農nong業ye增zeng效xiao、農民增收,推動新農村建設。 二、扶持範圍和重點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範圍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畜禽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項目;糧油、果蔬、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項目安排原則上限於農業綜合開發縣。 200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的重點產業包括:優質水稻、專用小麥、專用玉米、高油大豆、雙低油菜、棉花、糖料、馬鈴薯、經濟林、蔬菜、茶葉、花卉、蠶桑、畜禽、淡水水產及特色農產品等;控製的產業和項目包括:不能直接從農戶采購原料和對農民增收貢獻較少的製藥工業、木材精深加工業、紡織化工工業、捕(bu)撈(lao)業(ye),深(shen)海(hai)養(yang)殖(zhi)項(xiang)目(mu)及(ji)位(wei)於(yu)產(chan)業(ye)末(mo)端(duan)的(de)項(xiang)目(mu),列(lie)入(ru)中(zhong)國(guo)國(guo)家(jia)重(zhong)點(dian)保(bao)護(hu)野(ye)生(sheng)動(dong)植(zhi)物(wu)名(ming)錄(lu)和(he)有(you)關(guan)野(ye)生(sheng)動(dong)植(zhi)物(wu)保(bao)護(hu)國(guo)際(ji)公(gong)約(yue)附(fu)錄(lu)的(de)加(jia)工(gong)流(liu)通(tong)項(xiang)目(mu),對(dui)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有(you)嚴(yan)重(zhong)影(ying)響(xiang)的(de)加(jia)工(gong)流(liu)通(tong)項(xiang)目(mu)。 200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優先扶持建立了“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戶”、“農產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戶”和“專業合作組織+農戶”等組織形式的項目;優先扶持與廣大農民建立了科學合理、和諧運轉利益聯結機製的龍頭企業;鼓勵具備立項條件的龍頭企業,參與已形成壟斷雛形產業的有序競爭。 2007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將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開展幾類項目的試點:一是龍頭企業投入為主、組織帶動農民建設專業化、規模化、標準化種養基地;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牽頭、農戶和企業參與共建的項目;三是產業化經營與土地治理有機結合項目,如,幹旱缺水地區通過滴灌等節水措施改善基礎條件後,發展設施種植、經濟作物,糧食主產區的糧食加工轉化項目等;四是兼顧環境美化、生活條件改善的項目。 三、扶持對象 重點扶持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含省級農發辦事機構審定的龍頭企業),適當扶持正在成長上升、確能帶動農民致富、較小規模的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四、立項條件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立項條件包括項目、項目單位和項目單位法人代表三個方麵: (一)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法律法規; --輻射帶動能力強,帶動農戶數量多,加工項目向農戶采購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 --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原材料供應有保障; --開發產品科技含量高,競爭優勢明顯,市場潛力大,銷售方案切實可行; --技術方案先進可行,技術依托可靠,工藝路線合理; --項目建設用地符合規劃、合理節約、手續齊備; --低耗節能,符合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要求; --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預期效益好,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財政有償資金還款有保障。 (二)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了解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和要求,願意為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增收服務; ¬--經營期在兩年以上並連續兩年盈利,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 --近兩年資產負債率小於65%,銀行信用等級A級以上(含A級,未向銀行貸款的除外); --財務管理規範,資產狀況良好,不欠稅、不欠發工資、不欠社會保險金; --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製,能保證項目按計劃建成和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運行; --與農戶建立了科學合理的利益聯結機製。 (三)項目單位法人代表應具備的條件 --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誠信; --法人代表的知識結構、能力等滿足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的需要,有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 五、扶持政策 (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采取有償無償相結合、投資參股經營和貸款貼息等扶持方式。 (二)有償無償相結合的扶持方式。以有償資金扶持為主,還款期限一般為5-6年;對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shi範fan和he培pei訓xun,部bu分fen必bi要yao的de公gong益yi性xing基ji礎chu設she施shi建jian設she以yi及ji前qian期qi工gong作zuo費fei,適shi當dang給gei予yu無wu償chang資zi金jin補bu助zhu。投tou資zi規gui模mo根gen據ju項xiang目mu實shi際ji需xu要yao和he財cai力li可ke能neng確que定ding,其qi中zhong,重zhong點dian項xiang目mu的de年nian度du中zhong央yang財cai政zheng資zi金jin不bu高gao於yu900萬元、不低於400萬元(西部地區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不低於300萬元),直轄市(不含重慶)和計劃單列市不高於500萬元、不低於200萬元;一般項目的年度中央財政資金不低於100萬元。地方財政按政策規定相應落實配套資金。項目單位的自籌資金(不包括銀行貸款)不得低於申請財政資金總額的50%。 (三)貸款貼息項目扶持方式。根據《農業綜合開發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申請貼息資金的項目限於固定資產貸款項目,並於2006年落實銀行貸款1000萬元(含)以上。中央財政對落實銀行貸款500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予以貼息,貼息期限原則上為1年,貼息比率為人民銀行當年公布的同檔次正常貸款基準利率。 (四)投資參股經營項目申報指南另行發布。 (五)同一項目單位、同一年度隻能申報一種扶持方式,連續申報的,須詳細說明原有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分析原有項目與擬申報項目的關係;同時,同一項目單位、同一年度不得既申報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又申請其它財政支農資金。 六、其它事宜 (一)按照屬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則逐級申報項目。項目單位要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二)省級農發辦事機構向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申報重點產業化經營項目之前,原則上應在省級報刊等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 (三)項目單位向所在地農發辦事機構申報有償無償相結合項目,應提供以下材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銀行信用等級證明,土地使用批準文件,養殖、加工等項目的環保部門意見等。 (四)項目單位申報貸款貼息項目,應提交貸款銀行對該項目的評估論證報告、立項批準文件、貸款協議書、借款憑證等項目立項及落實貸款的有關文件。 (五)有償無償相結合、投資參股經營項目要於2006年1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農發辦事機構申報;貸款貼息項目應於2006年12月底前逐級申報至國家農發辦。 (六)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提綱和有關資料,請向當地農發辦事機構索取;不明事項,委托省級農發辦事機構負責解釋。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