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構築食品安全網絡
來源: 類別:行業資訊 更新時間:2005-03-21 閱讀次
【本資訊由中國糧油儀器網提供】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
全麵推廣食品安全試點
“2005年,我們要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發展。在食品監管認識方麵,要做好食品源頭汙染治理的‘兩頭延伸’――一頭向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延伸,一頭向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延伸。”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說。
2004年9月1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出台,正式確立了“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各級地方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的監管思想。鄭筱萸委員說,按照國務院確定的這一監管思想,農業部門、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衛生部門分別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zu)織(zhi)協(xie)調(tiao)和(he)依(yi)法(fa)查(zha)處(chu)重(zhong)大(da)事(shi)故(gu)。與(yu)之(zhi)相(xiang)適(shi)應(ying),要(yao)建(jian)立(li)上(shang)述(shu)各(ge)部(bu)門(me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製(zhi)和(he)責(ze)任(ren)追(zhui)究(jiu)製(zhi)。同(tong)時(shi),地(di)方(fang)各(ge)級(ji)政(zheng)府(fu)對(dui)當(dang)地(d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要(yao)負(fu)總(zong)責(ze)。
鄭筱萸委員介紹,200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麵,開展了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組織查處了包括阜陽劣質奶粉案、廣guang州zhou毒du酒jiu案an等deng在zai內nei的de一yi批pi重zhong大da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故gu。經jing過guo一yi年nian來lai的de努nu力li,目mu前qi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的de總zong體ti形xing勢shi已yi有you所suo好hao轉zhuan,但dan存cun在zai的de問wen題ti和he事shi故gu隱yin患huan仍reng較jiao嚴yan重zhong。“其中最重要的是監管法律不完善和缺乏製度創新。”鄭筱萸委員說。他認為要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重治本。不但要進行從生產到消費包括種植、養殖環節在內的全程監管,而且還要加強食品安全製度和長效機製建設。
在鄭筱萸委員眼裏,作為2005年(nian)治(zhi)本(ben)之(zhi)策(ce),就(jiu)是(shi)全(quan)麵(mian)推(tui)廣(guang)已(yi)經(jing)初(chu)具(ju)成(cheng)效(xiao)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用(yong)體(ti)係(xi)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管(guan)理(li)體(ti)係(xi)的(de)試(shi)點(dian)工(gong)作(z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用(yong)體(ti)係(xi)是(shi)要(yao)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食(shi)品(pin)企(qi)業(ye)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質(zhi)量(liang)檔(dang)案(an)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信(xin)用(yong)檔(dang)案(an),建(jian)立(li)信(xin)用(yong)評(ping)價(jia)、披(pi)露(lu)製(zhi)度(du)和(he)獎(jiang)懲(cheng)機(ji)製(zhi),強(qiang)化(hua)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者(zhe)的(de)責(ze)任(ren)意(yi)識(shi)和(he)信(xin)用(yong)意(yi)識(shi)。而(er)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管(guan)理(li)體(ti)係(xi)則(ze)是(shi)要(yao)建(jian)立(l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監(jian)測(ce)係(xi)統(tong)和(he)信(xin)息(xi)通(tong)報(bao)網(wang)絡(luo),強(qiang)化(hua)對(dui)從(cong)生(sheng)產(chan)到(dao)消(xiao)費(fei)的(de)各(ge)個(ge)環(huan)節(jie)的(de)風(feng)險(xian)控(kong)製(zhi)。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夏鳴:
《食品衛生法》存在監管盲區
“製定一部《食品安全法》,對我國的食品安全現狀來說十分重要,原有的《食品衛生法》作了很大的貢獻。”但夏鳴分析認為,過去的《食品衛生法》對(dui)於(yu)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明(ming)確(que)不(bu)夠(gou),對(dui)於(yu)違(wei)法(fa)犯(fan)罪(zui)分(fen)子(zi)的(de)懲(cheng)治(zhi)力(li)度(du)也(ye)不(bu)夠(gou),缺(que)乏(fa)震(zhen)懾(she)力(li)和(he)管(guan)理(li)能(neng)力(li),現(xian)在(zai)要(yao)全(quan)社(she)會(hui)共(gong)同(tong)關(guan)注(zh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研(yan)究(jiu)製(zhi)定(ding)一(yi)部(bu)《食品安全法》,讓大家來共同遵守,對食品安全的整治、長效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夏鳴說,食品加工生產的企業多、小、散、亂、差的現象還是明顯存在,第二個難點就是調查發現在農村、城郊結合部,一些小作坊式的生產加工單位生產設備落後、廠房條件比較簡陋、技術水平差、人員素質低的現象比較嚴重,有一些企業不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生產,以次充好等等。盡管這些行為是少數的,但形成的破壞力、造成的影響很大,所以,人們感覺到食品安全形勢非常嚴峻。
作為一名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大代表,夏鳴說:“產生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麵的,而根本原因在於法製不健全,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因此,製定《食品安全法》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治本之策。”
夏鳴認為,《食品衛生法》等現行法律已不適應食品安全監管新形勢、新要求。主要表現為:一是現行法律法規的調整範圍過於狹窄,僅限於對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階段進行監管,沒有包括種植、養殖、存儲、餐飲等其他重要環節,存在監管盲區。二是食品安全監管體製發生了變化和調整,國務院賦予了農業、質檢、工商等部門在種植、加工、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但《食品衛生法》主要規定了衛生部門的執法主體職責,已與當前實際情況不符。三是《食品衛生法》等(deng)現(xian)行(xing)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違(wei)法(fa)行(xing)為(wei)懲(cheng)治(zhi)力(li)度(du)不(bu)夠(gou),不(bu)足(zu)以(yi)從(cong)根(gen)本(ben)上(shang)震(zhen)懾(she)違(wei)法(fa)犯(fan)罪(zui)。而(er)且(qie)現(xian)行(xing)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及(ji)其(q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監(jian)管(guan)職(zhi)責(ze)的(de)落(luo)實(shi)和(he)失(shi)職(zhi)責(ze)任(ren)追(zhui)究(jiu)缺(que)乏(fa)規(gui)定(ding)。四(si)是(shi)現(xian)行(xing)有(you)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係、質量管理體係等問題均未作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監管缺乏配套法規。
“解決了食品安全問題,利國利民,這也是建立和諧社會的一部分,”夏鳴說,“《食品安全法》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建立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評價、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宣傳等製度,強化食品安全意識,特別是落後地區、農民、中小學生等弱勢群體的食品安全意識,積極引導大家主動拒絕不安全食品,讓所有人都有安全意識。”
全國政協委員、鄭州市廣電局副局長舒安娜:
盡早頒布《食品安全法》
舒(shu)安(an)娜(na)告(gao)訴(su)記(ji)者(zhe),從(cong)目(mu)前(qian)情(qing)況(kuang)來(lai)看(kan),我(wo)國(g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形(xing)勢(shi)依(yi)然(ran)嚴(yan)峻(jun),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仍(reng)然(ran)存(cun)在(zai),重(zhong)大(da)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故(gu)屢(lv)有(you)發(fa)生(sheng),在(zai)確(que)保(b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方(fang)麵(mian)仍(reng)然(ran)麵(mian)臨(lin)多(duo)方(fang)麵(mian)的(de)挑(tiao)戰(zhan)。如(ru)食(shi)品(pin)不(bu)安(an)全(quan)因(yin)素(su)貫(guan)穿(chuan)於(yu)食(shi)品(pin)供(gong)應(ying)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各(ge)大(da)類(lei)食(shi)品(pin)均(jun)有(you)存(cun)在(zai);食品安全標準體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等方麵還存在明顯的不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舒安娜認為,確保食品安全,不僅要快速果斷地查處假冒偽劣的食品,更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僅要建立科學評估製度,更要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製度、監督運行製度;不僅要抓好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更要從源頭抓起,做到各級政府、各個部門聯動,把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到底。
舒安娜在她帶來的提案中提出了幾點建議:目前我國在食品法規、標準方麵滯後,因此應該盡早製定頒布《食品安全法》,建立關於食品安全的統一標準,用法規約束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食品管理的一係列行為。
另外,還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建設,因為在食品企業建立並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是解決食品安全的根本出路;堅持食品安全的常規化,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各職能部門應注重平時的常規檢查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製度,建立食品安全的評估和預警體係,做到對食品安全隱患的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邦良:
健全食品安全
質量控製體係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濫用抗生素、激素、添(tian)加(jia)劑(ji)等(deng)。二(er)是(shi)食(shi)品(pin)加(jia)工(gong)汙(wu)染(ran)。三(san)是(shi)食(shi)品(pin)包(bao)裝(zhuang)和(he)工(gong)具(ju)等(deng)材(cai)料(liao)中(zhong)含(han)有(you)有(you)害(hai)物(wu)質(zhi)。四(si)是(shi)偽(wei)劣(lie)食(shi)品(pin)魚(yu)龍(long)混(hun)珠(zhu)。五(wu)是(shi)非(fei)法(fa)屠(tu)宰(zai)禁(jin)而(er)不(bu)絕(jue)。六(liu)是(shi)蔬(shu)菜(cai)農(nong)藥(yao)殘(can)留(liu)。目(mu)前(qian)影(ying)響(xiang)、困擾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一是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道德失範、誠信缺失。二是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分散。三是質量監管有待加強。”李邦良說。
李邦良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目前食品安全存在諸多難題:
yishijianguanliliangbuzu。yifangmianzhifaduixiangshishumuzhongduodeguanlishuipinghejishushuipingdixiadefensanqunti,tamenduisuochengdandebaozhangshipinanquandezerenheyiwumeiyoudaoweihuomeiyounengliwanquanlvxing,zengjialezhifanandu。lingyifangmianjianguanderenli、經費、設備短缺。
二是執法監督體製尚未完全理順。食品質量監管涉及藥監、工商、農業、商貿、質檢、衛生等部門,職責分工不明,多頭負責。衛生部門依據《食品衛生法》,質檢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工商部門除上述二法外,再加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各自執法、重複執法均有所見。再以豬肉汙染引起食物中毒的瘦肉精的管理為例,該藥從生產到汙染的豬肉端上餐桌曆經7個環節(瘦肉精生產、飼料生產、飼料添加劑、生豬養殖、生豬收購、屠宰、銷售),由六個部門(藥監局、工商局、農業局、商貿委、質檢局、衛生局)交叉管理,人們戲稱“六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
三是對食品市場治理整頓力度不夠。首先,從源頭抓食品安全的意識不強,不能防患於未然,隻得追究於事後;其次,處罰偏輕、以罰代刑,重點整治力度不夠;第三,日常管理嚴寬不齊。例如困擾城市的城市早點、地攤退路入室、進場、消毒、防疫等方麵衛生監管時鬆時緊等。食品質量監管不力,是造成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因素。
四是公眾食品安全防範意識薄弱。廣大消費者尤其農民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偏低和防範意識不足。
李邦良認為,相關的法規體係亟待完善。首先,作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核心的《食品衛生法》未能體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執法空隙和隱患,與之配套的《食品衛生實施條例》迄今尚未出台,可操作性欠缺。如對廣大飼養戶的用藥環節無任何規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對眾多的養殖戶在自配飼料中摻入違禁藥無相關規定。禁止在肉製品、豆製品、麵製品、水產品中濫用添加劑等都沒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確。其次,標準體係亟待完善。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法》,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產品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殘留量,共含291個指標。而國際食品法典,對176種農藥在3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最高殘留標準,而且在不斷增加之中。我國食品法規缺乏完整性、協調性和嚴密性成為食品安全問題的瓶頸。
另(ling)外(wai),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缺(que)位(wei)。行(xing)業(ye)協(xie)會(hui)在(zai)發(fa)達(da)國(guo)家(jia)協(xie)助(zhu)政(zheng)府(fu)參(can)與(yu)企(qi)業(ye)管(guan)理(li)十(shi)分(fen)普(pu)遍(bian),顯(xian)示(shi)了(le)巨(ju)大(da)的(de)社(she)會(hui)潛(qian)能(neng)和(he)效(xiao)益(yi)。但(dan)在(zai)我(wo)國(guo)包(bao)括(kuo)食(shi)品(pin)行(xing)業(ye)在(zai)內(nei)的(de)眾(zhong)多(duo)行(xing)業(ye)中(zhong),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的(de)發(fa)展(zhan)還(hai)相(xiang)當(dang)滯(zhi)後(hou)。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缺(que)位(wei),致(zhi)使(shi)我(wo)國(guo)缺(que)少(shao)了(le)保(bao)障(zh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的(de)一(yi)個(ge)重(zhong)要(yao)手(shou)段(duan)和(he)途(tu)徑(jing)。
針對影響、困擾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李邦良建議加快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控製體係:一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二是加強食品領域道德建設和法律宣傳。三是實現食品生產經營適度規模化。四、加強質量監管。五是提高全民食品安全防範意識。六是完善食品安全製度。七是發揮食品行業協會的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鄭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澤民:
標準不統一導致食品“不安全”
“我國的食品標準在實施中暴露出不少問題,標準之間不協調不統一、交叉重複、相互矛盾。”陳澤民舉例說,國家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GB19295-2003《速凍預包裝麵米食品衛生標準》以及原商業部行業標準SB/T 10289、 SN/T 0795這三個有關微生物指標的標準,GB 19295規定的菌落總數(生製品30萬/克、熟製品1萬/克),嚴於SB/T 10289《速凍麵米食品》規定的菌落總數(生製品300萬/克、熟製品10萬/克)的要求,也嚴於SN/T 0795《出口速凍方便食品檢驗規程》規定的出口產品菌落總數(熟製品10萬/克)。從國際相關標準情況來看,國外對生肉原料要求的菌落總數一般標準為≤500萬/克;日本對速凍調理冷凍食品冷凍前未加熱的加熱攝取品菌落總數的要求為≤300萬/克,凍結前加熱過的攝取品的菌落總數的要求為≤10萬/克。一些發達國家對速凍產品的菌落總數沒有明確的要求,隻要求不得檢出“致病菌”,菌落總數為300萬/克(SB/T10289原商業部行業標準)對速凍麵米食品的生製品來說是絕對安全的,單為使菌落總數達30萬/克以下,而對原料肉、菜、調料等進行繁雜的消毒、殺菌處理,同樣會帶來有機有害物質的增加,消毒劑的殘留也會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加之生製品在食用前都要經過加熱殺菌的過程,以水餃為例,通常煮熟需要8至10分鍾,產品中心溫度可達90℃,並能持續1分鍾以上,這樣的溫度條件足以殺滅產品中存在的有害微生物,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
陳澤民認為,新標準一夜之間提高十倍,導致了速凍食品企業在本標準執行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困難,致使在檢查中有50%―80%的(de)速(su)凍(dong)產(chan)品(pin)所(suo)謂(wei)不(bu)合(he)格(ge),在(zai)不(bu)明(ming)原(yuan)由(you)的(de)群(qun)眾(zhong)中(zhong)和(he)國(guo)際(ji)上(shang)造(zao)成(cheng)惡(e)劣(lie)影(ying)響(xiang)。陳(chen)澤(ze)民(min)說(shuo),我(wo)國(guo)是(shi)一(yi)個(ge)發(fa)展(zhan)中(zhong)國(guo)家(jia),卻(que)比(bi)發(fa)達(da)國(guo)家(jia)的(de)標(biao)準(zhun)還(hai)要(yao)嚴(yan)格(ge),沒(mei)有(you)依(yi)據(ju)國(guo)際(ji)標(biao)準(zhun)製(zhi)訂(ding)標(biao)準(zhun),完(wan)全(quan)脫(tuo)離(li)了(le)科(ke)學(xue)、客觀的標準,使企業即使購買標準最高的原材料(放心肉菌落總數100萬/克)也生產不出菌落總數30萬/克的水餃,這就是說用合格的原料生產不出來合格產品,這也是標準自相矛盾的地方。我國加工食品現行標準1192項,行業標準1218項,數量可謂世界之最,現行標準之間不協調,重複“製標”嚴重,一個產品多頭製訂標準,標準中的同一量限定不同,甚至互相矛盾,企業麵對各種監督、檢查無所適從。
“速凍食品是一個對溫度有嚴格要求的產品,要求在-18℃的條件下進行運輸、貯存及銷售,溫度的變化可導致產品微生物的超標。”陳澤民特別指出,執法部門在取樣場所、抽檢化驗的全過程中,應對產品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陳澤民介紹說,中國著名速凍食品大型名牌企業與當地政府和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於2004年9月和12月分別在鄭州和上海召開了兩次會議,特邀國家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和30多家國內速凍食品企業老總、技術總監參加了會議,對GB19295進行了專題研討,最後一致提議需及時對GB19295進行重新修訂,否則會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影響。陳澤民希望盡快引起重視,對不切實際的標準進行修訂。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魯南製藥集團公司董事長趙誌全:
應建立食品安全協調機構
“人們對食物短缺的擔憂已經被對食品的安全恐懼所代替,”趙誌全代表說,究意吃什麼才安全?吃蔬菜怕殘留的農藥,吃飯怕有毒的大米,吃雞鴨魚肉怕動物體內的抗生素、磺胺類藥物超標,吃加工食品怕甲醛、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和超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不安全食品是增加疾病負擔的主要原因,食源性疾病是當前世界上最廣泛、最常見的疾病之一,也是最為關注的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據報道,全世界每年患癌症的病例中約有一半與食品有關。有研究顯示,越來越多的婦女更年期紊亂、孩子性早熟、男性生育能力降低、腫瘤等都與人們吃了用激素喂養的畜肉、生長激素催長的魚蝦、農藥殘留的蔬菜等有關。有些農藥除了可以導致急性中毒外,還可以在人體內長期積蓄,導致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及癌變。
消費者的恐懼,源自問題食品,消費者“吃”的恐懼不除,食品行業永無寧日。
國家有關部門已經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嚴重性。黨的十六大把“健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體係,增強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寫進了報告。
抓好食品安全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趙誌全代表建議:加強行政執法、行業自律、接受媒體監督,齊心協力共同構建食品安全網。
政府要製定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加大食品安全的科技投入,堅決打擊製假、shoujiadebufaxingwei,qianghuashipinanquanguanli,shixingshipinanquancongtudidaocanzhuodequanguochengjiankong,jiaqiangshichangjianduguanli,shipinshengchanhejiagongqiyejiaqiangxingyezilv,zengqiangquanshehuideshipinanquanyishiheqiyedechanpinzhiliangyishi,baozhengshipinanquanfangxin,quebaorenminjiankanghejingjianquan,zhenzhengzaofurenmin。
趙誌全認為,我國《食品衛生法》有很多缺陷,應當予以修改,或者製定《實施細則》,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采取綜合策略預防和減少各個環節的危險因素;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協調機構,形成多部門配合和共享的監測網絡體係,使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汙染擴散潛能得到早期預警和控製。(文/晏成、楊宏生采寫)
全麵推廣食品安全試點
“2005年,我們要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新發展。在食品監管認識方麵,要做好食品源頭汙染治理的‘兩頭延伸’――一頭向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延伸,一頭向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延伸。”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說。
2004年9月1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出台,正式確立了“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各級地方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的監管思想。鄭筱萸委員說,按照國務院確定的這一監管思想,農業部門、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衛生部門分別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zu)織(zhi)協(xie)調(tiao)和(he)依(yi)法(fa)查(zha)處(chu)重(zhong)大(da)事(shi)故(gu)。與(yu)之(zhi)相(xiang)適(shi)應(ying),要(yao)建(jian)立(li)上(shang)述(shu)各(ge)部(bu)門(men)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製(zhi)和(he)責(ze)任(ren)追(zhui)究(jiu)製(zhi)。同(tong)時(shi),地(di)方(fang)各(ge)級(ji)政(zheng)府(fu)對(dui)當(dang)地(d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要(yao)負(fu)總(zong)責(ze)。
鄭筱萸委員介紹,200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麵,開展了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組織查處了包括阜陽劣質奶粉案、廣guang州zhou毒du酒jiu案an等deng在zai內nei的de一yi批pi重zhong大da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故gu。經jing過guo一yi年nian來lai的de努nu力li,目mu前qian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的de總zong體ti形xing勢shi已yi有you所suo好hao轉zhuan,但dan存cun在zai的de問wen題ti和he事shi故gu隱yin患huan仍reng較jiao嚴yan重zhong。“其中最重要的是監管法律不完善和缺乏製度創新。”鄭筱萸委員說。他認為要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重治本。不但要進行從生產到消費包括種植、養殖環節在內的全程監管,而且還要加強食品安全製度和長效機製建設。
在鄭筱萸委員眼裏,作為2005年(nian)治(zhi)本(ben)之(zhi)策(ce),就(jiu)是(shi)全(quan)麵(mian)推(tui)廣(guang)已(yi)經(jing)初(chu)具(ju)成(cheng)效(xiao)的(d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用(yong)體(ti)係(xi)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管(guan)理(li)體(ti)係(xi)的(de)試(shi)點(dian)工(gong)作(z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用(yong)體(ti)係(xi)是(shi)要(yao)建(jian)立(li)健(jian)全(quan)食(shi)品(pin)企(qi)業(ye)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質(zhi)量(liang)檔(dang)案(an)和(he)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信(xin)用(yong)檔(dang)案(an),建(jian)立(li)信(xin)用(yong)評(ping)價(jia)、披(pi)露(lu)製(zhi)度(du)和(he)獎(jiang)懲(cheng)機(ji)製(zhi),強(qiang)化(hua)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者(zhe)的(de)責(ze)任(ren)意(yi)識(shi)和(he)信(xin)用(yong)意(yi)識(shi)。而(er)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管(guan)理(li)體(ti)係(xi)則(ze)是(shi)要(yao)建(jian)立(l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信(xin)息(xi)監(jian)測(ce)係(xi)統(tong)和(he)信(xin)息(xi)通(tong)報(bao)網(wang)絡(luo),強(qiang)化(hua)對(dui)從(cong)生(sheng)產(chan)到(dao)消(xiao)費(fei)的(de)各(ge)個(ge)環(huan)節(jie)的(de)風(feng)險(xian)控(kong)製(zhi)。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夏鳴:
《食品衛生法》存在監管盲區
“製定一部《食品安全法》,對我國的食品安全現狀來說十分重要,原有的《食品衛生法》作了很大的貢獻。”但夏鳴分析認為,過去的《食品衛生法》對(dui)於(yu)監(jian)管(guan)責(ze)任(ren)明(ming)確(que)不(bu)夠(gou),對(dui)於(yu)違(wei)法(fa)犯(fan)罪(zui)分(fen)子(zi)的(de)懲(cheng)治(zhi)力(li)度(du)也(ye)不(bu)夠(gou),缺(que)乏(fa)震(zhen)懾(she)力(li)和(he)管(guan)理(li)能(neng)力(li),現(xian)在(zai)要(yao)全(quan)社(she)會(hui)共(gong)同(tong)關(guan)注(zhu)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研(yan)究(jiu)製(zhi)定(ding)一(yi)部(bu)《食品安全法》,讓大家來共同遵守,對食品安全的整治、長效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夏鳴說,食品加工生產的企業多、小、散、亂、差的現象還是明顯存在,第二個難點就是調查發現在農村、城郊結合部,一些小作坊式的生產加工單位生產設備落後、廠房條件比較簡陋、技術水平差、人員素質低的現象比較嚴重,有一些企業不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生產,以次充好等等。盡管這些行為是少數的,但形成的破壞力、造成的影響很大,所以,人們感覺到食品安全形勢非常嚴峻。
作為一名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大代表,夏鳴說:“產生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麵的,而根本原因在於法製不健全,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因此,製定《食品安全法》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治本之策。”
夏鳴認為,《食品衛生法》等現行法律已不適應食品安全監管新形勢、新要求。主要表現為:一是現行法律法規的調整範圍過於狹窄,僅限於對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階段進行監管,沒有包括種植、養殖、存儲、餐飲等其他重要環節,存在監管盲區。二是食品安全監管體製發生了變化和調整,國務院賦予了農業、質檢、工商等部門在種植、加工、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但《食品衛生法》主要規定了衛生部門的執法主體職責,已與當前實際情況不符。三是《食品衛生法》等(deng)現(xian)行(xing)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違(wei)法(fa)行(xing)為(wei)懲(cheng)治(zhi)力(li)度(du)不(bu)夠(gou),不(bu)足(zu)以(yi)從(cong)根(gen)本(ben)上(shang)震(zhen)懾(she)違(wei)法(fa)犯(fan)罪(zui)。而(er)且(qie)現(xian)行(xing)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監(jian)管(guan)部(bu)門(men)及(ji)其(q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監(jian)管(guan)職(zhi)責(ze)的(de)落(luo)實(shi)和(he)失(shi)職(zhi)責(ze)任(ren)追(zhui)究(jiu)缺(que)乏(fa)規(gui)定(ding)。四(si)是(shi)現(xian)行(xing)有(you)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gui)對(dui)食(shi)品(pin)標(biao)準(zhun)、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係、質量管理體係等問題均未作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監管缺乏配套法規。
“解決了食品安全問題,利國利民,這也是建立和諧社會的一部分,”夏鳴說,“《食品安全法》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建立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評價、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宣傳等製度,強化食品安全意識,特別是落後地區、農民、中小學生等弱勢群體的食品安全意識,積極引導大家主動拒絕不安全食品,讓所有人都有安全意識。”
全國政協委員、鄭州市廣電局副局長舒安娜:
盡早頒布《食品安全法》
舒(shu)安(an)娜(na)告(gao)訴(su)記(ji)者(zhe),從(cong)目(mu)前(qian)情(qing)況(kuang)來(lai)看(kan),我(wo)國(gu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形(xing)勢(shi)依(yi)然(ran)嚴(yan)峻(jun),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仍(reng)然(ran)存(cun)在(zai),重(zhong)大(da)食(shi)品(pin)安(an)全(quan)事(shi)故(gu)屢(lv)有(you)發(fa)生(sheng),在(zai)確(que)保(bao)食(shi)品(pin)安(an)全(quan)方(fang)麵(mian)仍(reng)然(ran)麵(mian)臨(lin)多(duo)方(fang)麵(mian)的(de)挑(tiao)戰(zhan)。如(ru)食(shi)品(pin)不(bu)安(an)全(quan)因(yin)素(su)貫(guan)穿(chuan)於(yu)食(shi)品(pin)供(gong)應(ying)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各(ge)大(da)類(lei)食(shi)品(pin)均(jun)有(you)存(cun)在(zai);食品安全標準體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等方麵還存在明顯的不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舒安娜認為,確保食品安全,不僅要快速果斷地查處假冒偽劣的食品,更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僅要建立科學評估製度,更要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製度、監督運行製度;不僅要抓好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更要從源頭抓起,做到各級政府、各個部門聯動,把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到底。
舒安娜在她帶來的提案中提出了幾點建議:目前我國在食品法規、標準方麵滯後,因此應該盡早製定頒布《食品安全法》,建立關於食品安全的統一標準,用法規約束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食品管理的一係列行為。
另外,還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係建設,因為在食品企業建立並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係是解決食品安全的根本出路;堅持食品安全的常規化,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各職能部門應注重平時的常規檢查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製度,建立食品安全的評估和預警體係,做到對食品安全隱患的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邦良:
健全食品安全
質量控製體係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濫用抗生素、激素、添(tian)加(jia)劑(ji)等(deng)。二(er)是(shi)食(shi)品(pin)加(jia)工(gong)汙(wu)染(ran)。三(san)是(shi)食(shi)品(pin)包(bao)裝(zhuang)和(he)工(gong)具(ju)等(deng)材(cai)料(liao)中(zhong)含(han)有(you)有(you)害(hai)物(wu)質(zhi)。四(si)是(shi)偽(wei)劣(lie)食(shi)品(pin)魚(yu)龍(long)混(hun)珠(zhu)。五(wu)是(shi)非(fei)法(fa)屠(tu)宰(zai)禁(jin)而(er)不(bu)絕(jue)。六(liu)是(shi)蔬(shu)菜(cai)農(nong)藥(yao)殘(can)留(liu)。目(mu)前(qian)影(ying)響(xiang)、困擾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一是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道德失範、誠信缺失。二是食品生產經營方式分散。三是質量監管有待加強。”李邦良說。
李邦良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目前食品安全存在諸多難題:
yishijianguanliliangbuzu。yifangmianzhifaduixiangshishumuzhongduodeguanlishuipinghejishushuipingdixiadefensanqunti,tamenduisuochengdandebaozhangshipinanquandezerenheyiwumeiyoudaoweihuomeiyounengliwanquanlvxing,zengjialezhifanandu。lingyifangmianjianguanderenli、經費、設備短缺。
二是執法監督體製尚未完全理順。食品質量監管涉及藥監、工商、農業、商貿、質檢、衛生等部門,職責分工不明,多頭負責。衛生部門依據《食品衛生法》,質檢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工商部門除上述二法外,再加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各自執法、重複執法均有所見。再以豬肉汙染引起食物中毒的瘦肉精的管理為例,該藥從生產到汙染的豬肉端上餐桌曆經7個環節(瘦肉精生產、飼料生產、飼料添加劑、生豬養殖、生豬收購、屠宰、銷售),由六個部門(藥監局、工商局、農業局、商貿委、質檢局、衛生局)交叉管理,人們戲稱“六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
三是對食品市場治理整頓力度不夠。首先,從源頭抓食品安全的意識不強,不能防患於未然,隻得追究於事後;其次,處罰偏輕、以罰代刑,重點整治力度不夠;第三,日常管理嚴寬不齊。例如困擾城市的城市早點、地攤退路入室、進場、消毒、防疫等方麵衛生監管時鬆時緊等。食品質量監管不力,是造成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因素。
四是公眾食品安全防範意識薄弱。廣大消費者尤其農民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偏低和防範意識不足。
李邦良認為,相關的法規體係亟待完善。首先,作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核心的《食品衛生法》未能體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執法空隙和隱患,與之配套的《食品衛生實施條例》迄今尚未出台,可操作性欠缺。如對廣大飼養戶的用藥環節無任何規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對眾多的養殖戶在自配飼料中摻入違禁藥無相關規定。禁止在肉製品、豆製品、麵製品、水產品中濫用添加劑等都沒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確。其次,標準體係亟待完善。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法》,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產品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殘留量,共含291個指標。而國際食品法典,對176種農藥在3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最高殘留標準,而且在不斷增加之中。我國食品法規缺乏完整性、協調性和嚴密性成為食品安全問題的瓶頸。
另(ling)外(wai),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缺(que)位(wei)。行(xing)業(ye)協(xie)會(hui)在(zai)發(fa)達(da)國(guo)家(jia)協(xie)助(zhu)政(zheng)府(fu)參(can)與(yu)企(qi)業(ye)管(guan)理(li)十(shi)分(fen)普(pu)遍(bian),顯(xian)示(shi)了(le)巨(ju)大(da)的(de)社(she)會(hui)潛(qian)能(neng)和(he)效(xiao)益(yi)。但(dan)在(zai)我(wo)國(guo)包(bao)括(kuo)食(shi)品(pin)行(xing)業(ye)在(zai)內(nei)的(de)眾(zhong)多(duo)行(xing)業(ye)中(zhong),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的(de)發(fa)展(zhan)還(hai)相(xiang)當(dang)滯(zhi)後(hou)。行(xing)業(ye)協(xie)會(hui)缺(que)位(wei),致(zhi)使(shi)我(wo)國(guo)缺(que)少(shao)了(le)保(bao)障(zhang)食(shi)品(pin)安(an)全(quan)的(de)一(yi)個(ge)重(zhong)要(yao)手(shou)段(duan)和(he)途(tu)徑(jing)。
針對影響、困擾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李邦良建議加快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控製體係:一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二是加強食品領域道德建設和法律宣傳。三是實現食品生產經營適度規模化。四、加強質量監管。五是提高全民食品安全防範意識。六是完善食品安全製度。七是發揮食品行業協會的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鄭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澤民:
標準不統一導致食品“不安全”
“我國的食品標準在實施中暴露出不少問題,標準之間不協調不統一、交叉重複、相互矛盾。”陳澤民舉例說,國家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GB19295-2003《速凍預包裝麵米食品衛生標準》以及原商業部行業標準SB/T 10289、 SN/T 0795這三個有關微生物指標的標準,GB 19295規定的菌落總數(生製品30萬/克、熟製品1萬/克),嚴於SB/T 10289《速凍麵米食品》規定的菌落總數(生製品300萬/克、熟製品10萬/克)的要求,也嚴於SN/T 0795《出口速凍方便食品檢驗規程》規定的出口產品菌落總數(熟製品10萬/克)。從國際相關標準情況來看,國外對生肉原料要求的菌落總數一般標準為≤500萬/克;日本對速凍調理冷凍食品冷凍前未加熱的加熱攝取品菌落總數的要求為≤300萬/克,凍結前加熱過的攝取品的菌落總數的要求為≤10萬/克。一些發達國家對速凍產品的菌落總數沒有明確的要求,隻要求不得檢出“致病菌”,菌落總數為300萬/克(SB/T10289原商業部行業標準)對速凍麵米食品的生製品來說是絕對安全的,單為使菌落總數達30萬/克以下,而對原料肉、菜、調料等進行繁雜的消毒、殺菌處理,同樣會帶來有機有害物質的增加,消毒劑的殘留也會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加之生製品在食用前都要經過加熱殺菌的過程,以水餃為例,通常煮熟需要8至10分鍾,產品中心溫度可達90℃,並能持續1分鍾以上,這樣的溫度條件足以殺滅產品中存在的有害微生物,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
陳澤民認為,新標準一夜之間提高十倍,導致了速凍食品企業在本標準執行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困難,致使在檢查中有50%―80%的(de)速(su)凍(dong)產(chan)品(pin)所(suo)謂(wei)不(bu)合(he)格(ge),在(zai)不(bu)明(ming)原(yuan)由(you)的(de)群(qun)眾(zhong)中(zhong)和(he)國(guo)際(ji)上(shang)造(zao)成(cheng)惡(e)劣(lie)影(ying)響(xiang)。陳(chen)澤(ze)民(min)說(shuo),我(wo)國(guo)是(shi)一(yi)個(ge)發(fa)展(zhan)中(zhong)國(guo)家(jia),卻(que)比(bi)發(fa)達(da)國(guo)家(jia)的(de)標(biao)準(zhun)還(hai)要(yao)嚴(yan)格(ge),沒(mei)有(you)依(yi)據(ju)國(guo)際(ji)標(biao)準(zhun)製(zhi)訂(ding)標(biao)準(zhun),完(wan)全(quan)脫(tuo)離(li)了(le)科(ke)學(xue)、客觀的標準,使企業即使購買標準最高的原材料(放心肉菌落總數100萬/克)也生產不出菌落總數30萬/克的水餃,這就是說用合格的原料生產不出來合格產品,這也是標準自相矛盾的地方。我國加工食品現行標準1192項,行業標準1218項,數量可謂世界之最,現行標準之間不協調,重複“製標”嚴重,一個產品多頭製訂標準,標準中的同一量限定不同,甚至互相矛盾,企業麵對各種監督、檢查無所適從。
“速凍食品是一個對溫度有嚴格要求的產品,要求在-18℃的條件下進行運輸、貯存及銷售,溫度的變化可導致產品微生物的超標。”陳澤民特別指出,執法部門在取樣場所、抽檢化驗的全過程中,應對產品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陳澤民介紹說,中國著名速凍食品大型名牌企業與當地政府和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於2004年9月和12月分別在鄭州和上海召開了兩次會議,特邀國家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和30多家國內速凍食品企業老總、技術總監參加了會議,對GB19295進行了專題研討,最後一致提議需及時對GB19295進行重新修訂,否則會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影響。陳澤民希望盡快引起重視,對不切實際的標準進行修訂。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魯南製藥集團公司董事長趙誌全:
應建立食品安全協調機構
“人們對食物短缺的擔憂已經被對食品的安全恐懼所代替,”趙誌全代表說,究意吃什麼才安全?吃蔬菜怕殘留的農藥,吃飯怕有毒的大米,吃雞鴨魚肉怕動物體內的抗生素、磺胺類藥物超標,吃加工食品怕甲醛、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和超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不安全食品是增加疾病負擔的主要原因,食源性疾病是當前世界上最廣泛、最常見的疾病之一,也是最為關注的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據報道,全世界每年患癌症的病例中約有一半與食品有關。有研究顯示,越來越多的婦女更年期紊亂、孩子性早熟、男性生育能力降低、腫瘤等都與人們吃了用激素喂養的畜肉、生長激素催長的魚蝦、農藥殘留的蔬菜等有關。有些農藥除了可以導致急性中毒外,還可以在人體內長期積蓄,導致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及癌變。
消費者的恐懼,源自問題食品,消費者“吃”的恐懼不除,食品行業永無寧日。
國家有關部門已經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嚴重性。黨的十六大把“健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體係,增強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寫進了報告。
抓好食品安全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趙誌全代表建議:加強行政執法、行業自律、接受媒體監督,齊心協力共同構建食品安全網。
政府要製定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加大食品安全的科技投入,堅決打擊製假、shoujiadebufaxingwei,qianghuashipinanquanguanli,shixingshipinanquancongtudidaocanzhuodequanguochengjiankong,jiaqiangshichangjianduguanli,shipinshengchanhejiagongqiyejiaqiangxingyezilv,zengqiangquanshehuideshipinanquanyishiheqiyedechanpinzhiliangyishi,baozhengshipinanquanfangxin,quebaorenminjiankanghejingjianquan,zhenzhengzaofurenmin。
趙誌全認為,我國《食品衛生法》有很多缺陷,應當予以修改,或者製定《實施細則》,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采取綜合策略預防和減少各個環節的危險因素;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協調機構,形成多部門配合和共享的監測網絡體係,使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汙染擴散潛能得到早期預警和控製。(文/晏成、楊宏生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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