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試行)
| 國家糧食局關於印發 《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糧展〔2007〕128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穀糧油集團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有關糧食工程科研設計院: 為規範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糧食工程建設的特點,我局製定了《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編製工作,進一步明確管理程序和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糧食工程建設的特點,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的製定與修訂。糧食工程建設標準包括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三條 對需要在全國統一的糧食工程建設通用技術要求應製定國家標準,其範圍為: (一)《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國家標準範圍; (二)重要的糧食工程建設技術要求。 第四條 對於沒有國家標準,而需要在糧食行業內統一的糧食工程建設專用技術要求應製定行業標準,其範圍為: (一)《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行業標準範圍; (二)糧食工程建設的一般技術要求。 第五條 糧食工程建設標準分為強製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製性標準是糧食工程建設中保障安全生產、人身財產安全、環境保護,以及保護資源、節約投資、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必須強製執行的標準。糧食工程建設中非強製執行的標準屬於推薦性標準。 第六條 下列標準屬於強製性標準: (一)糧食工程建設的勘察、測量、設計、施工(包括安裝)、驗收、維護等重要的技術標準; (二)糧食工程建設涉及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標準; (三)糧食工程建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四)糧食工程建設需要強製執行的其他標準。 第七條 國家糧食局負責管理全國糧食工程建設的標準化工作。國家糧食局流通與科技發展司負責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的計劃、審批、發布、宣xuan傳chuan貫guan徹che和he日ri常chang管guan理li,聯lian係xi國guo務wu院yuan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待dai中zhong國guo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協xie會hui成cheng立li後hou,在zai協xie會hui的de基ji礎chu上shang設she立li全quan國guo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標biao準zhun技ji術shu委wei員yuan會hui,負fu責ze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標biao準zhun製zhi修xiu訂ding審shen核he工gong作zuo。 第二章 標準申報 第八條 liangshigongchengjianshebiaozhunshixingkaifangshishenqing。shenqingdanweiyingbianxienibianbiaozhundegongzuofangan,zaiguidingshijianneiliantongshenbaowenjianbaoguojialiangshijuliutongyukejifazhansishenzha。gongzuofanganzhuyaobaokuo:主編單位相關資質證明及主要成果、第一起草人的簡曆和業績;主要章節、條目內容提要;編製所需資料以及需要調查研究解決的主要問題;各階段工作的進度安排;編製組成員組成及分工;所需工作經費預算;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及相關承諾等。國家糧食局根據申報情況,采取方案比選或招標的方式確定主編單位。 第九條 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編製工作的主編單位和編寫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編單位 1.承擔過與該標準項目相應的工程建設谘詢、設計、施工或科研任務; 2.具有豐富的糧食工程建設經驗,在該領域能代表本行業的技術水平,並能組織解決標準編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3.具有一定數量符合專業資質要求的編寫人員; 4.具有承擔部分編製費用的能力。 (二)編寫人員 第(di)一(yi)起(qi)草(cao)人(ren)一(yi)般(ban)應(ying)為(wei)主(zhu)編(bian)單(dan)位(wei)人(ren)員(yuan),應(ying)當(dang)具(ju)有(you)工(gong)程(cheng)係(xi)列(lie)正(zheng)高(gao)級(j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職(zhi)務(wu)任(ren)職(zhi)資(zi)格(ge),有(you)製(zhi)定(ding)相(xiang)關(guan)標(biao)準(zhun)規(gui)範(fan)的(de)實(shi)際(ji)經(jing)驗(yan)以(yi)及(ji)良(liang)好(hao)的(de)組(zu)織(zhi)協(xie)調(tiao)和(he)文(wen)字(zi)表(biao)達(da)能(neng)力(li)。其(qi)他(ta)編(bian)寫(xie)人(ren)員(yuan)應(ying)為(wei)從(cong)事(shi)相(xiang)關(guan)專(zhuan)業(ye)、具有豐富的工程建設經驗和較高技術水平的工程技術或管理人員。 第十條 guojialiangshijuduishenbaodebiaozhunjinxingshenhe,tichubianzhijihua。qizhong,xingyebiaozhunbianzhijihuayouguojialiangshijupizhun,guojiabiaozhunbianzhijihuabaoguojiayouguanbumenpizhun。zhubiandanweigenjupizhundebianzhijihuahegongzuofanganzaiguidingshijianneizuzhikaizhanbiaozhundebianxiegongzuo。 第十一條 根(gen)據(ju)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部(bu)門(men)的(de)要(yao)求(qiu)和(he)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需(xu)要(yao)編(bian)製(zhi)標(biao)準(zhun)的(de)情(qing)況(kuang),國(guo)家(jia)糧(liang)食(shi)局(ju)負(fu)責(ze)向(xia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申(shen)請(qing)標(biao)準(zhun)專(zhuan)項(xiang)經(jing)費(fei),用(yong)於(yu)補(bu)助(zhu)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或(huo)重(zhong)要(yao)行(xing)業(ye)標(biao)準(zhun)的(de)編(bian)製(zhi)。 第三章 標準編製 第十二條 標準編製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政策,適應工程建設和技術的發展,滿足綠色和安全儲糧的要求,體現環保、節能、安全、實用等原則。 第十三條 標準編製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xin)設(she)備(bei)和(he)新(xin)材(cai)料(liao)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成(cheng)果(guo)。同(tong)時(shi),標(biao)準(zhun)編(bian)製(zhi)中(zhong)涉(she)及(ji)的(de)關(guan)鍵(jian)技(ji)術(shu)問(wen)題(ti)應(ying)進(jin)行(xing)專(zhuan)題(ti)研(yan)究(jiu)或(huo)測(ce)試(shi)驗(yan)證(zheng)。專(zhuan)題(ti)研(yan)究(jiu)和(he)測(ce)試(shi)驗(yan)證(zheng)的(de)成(cheng)果(guo),經(jing)專(zhuan)家(jia)審(shen)定(ding)後(hou),方(fang)可(ke)納(na)入(ru)標(biao)準(zhun)。 第十四條 標準的條文應嚴謹明確,文字精煉,其術語、符號、jiliangdanweidengyingfuheyouguanguiding。biaozhundeneirongshendu,yingnengmanzubianzhikexingxingyanjiubaogaoheshejiwenjiandeyaoqiu,yiliyukongzhichubushejihexiangmudejiansheshuiping。 第十五條 糧食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編寫格式按照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建標〔1996〕626號)執行。 第十六條 標準編製分為四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征求意見階段、送審階段、報批階段。 第十七條 準備階段的工作包括:主編單位根據編製任務通知的要求,落實標準編製組成員和編製經費,製訂標準的工作大綱,組織召開編製組工作會議。 第十八條 征求意見階段的工作包括: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編寫征求意見稿及其有關文件、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應廣泛征求糧食企業、設計和施工單位、有關管理部門,以及監理、項目評審機構的意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 第十九條 送審階段的工作包括:主編單位應對所征求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分析研究,按有關要求編製“征求意見處理彙總表”,並據此修改征求意見稿,形成送審稿。主編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形成會議紀要和對主要內容的審查意見、對送審稿的評價及處理意見等。 第二十條 報批階段的工作包括:主編單位對審查會議的意見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按有關要求編製“審查意見處理彙總表”,據此修改形成報批稿,以公文形式報國家糧食局審批。 第四章 標準發布 第二十一條 糧食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按有關規定報建設部審批、編號、發布。 第二十二條 糧食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由國家糧食局審批、編號、發布,並報建設部備案。編號由行業標準代號(LS8×××、LS9×××)、標準順序號及發布年號組成。 第二十三條 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國guo家jia標biao準zhun的de出chu版ban按an照zhao建jian設she部bu有you關guan要yao求qiu組zu織zhi。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行xing業ye標biao準zhun的de出chu版ban由you國guo家jia糧liang食shi局ju負fu責ze組zu織zhi,標biao準zhun的de出chu版ban印yin刷shua應ying符fu合he建jian設she部bu《工程建設標準出版印刷規定》(建標〔1996〕626號)的要求。 第五章 複審與修訂 第二十四條 標準實施五年後,應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情況和糧食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進行複審。糧食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按有關規定報建設部複審;糧食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由國家糧食局複審。 第二十五條 標準複審後應提出其繼續有效或予以修訂、廢止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對確認繼續有效的標準,當再版或彙編時,應在其封麵或扉頁上標準編號下方增加“××××年×月確認繼續有效”字樣。 第二十七條 對於需要全麵修訂的標準,其修訂工作應符合編製糧食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對於需要局部修訂的標準,按照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管理辦法》(建標〔1994〕219號)執行。 第二十九條 對於需要修訂的標準,其修訂工作由原主編單位優先承擔。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三十條 標準的編製經費主要由標準編製申報單位自籌落實,國家重點對強製性標準和基礎類、通用方法類、公益類推薦性標準給予一定補助,原則上國家標準補助50%,行業標準補助30%。標準補助經費的管理按照《國家標準製修訂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07〕29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三十一條 標準編製補助經費原則上分兩次撥付,在國家糧食局下達編製任務後撥付補助經費的40%,其(qi)餘(yu)費(fei)用(yong)在(zai)標(biao)準(zhun)完(wan)成(cheng)發(fa)布(bu)後(hou)撥(bo)付(fu)。在(zai)國(guo)家(jia)補(bu)助(zhu)資(zi)金(jin)撥(bo)付(fu)前(qian),自(zi)籌(chou)資(zi)金(jin)應(ying)全(quan)部(bu)到(dao)位(wei),單(dan)獨(du)建(jian)賬(zhang)並(bing)按(an)承(cheng)諾(nuo)使(shi)用(yong)。若(ruo)編(bian)製(zhi)經(jing)費(fei)超(chao)出(chu)資(zi)金(jin)使(shi)用(yong)規(gui)模(mo),由(you)編(bian)製(zhi)單(dan)位(wei)自(zi)籌(chou)解(jie)決(jue)。 第三十二條 各主編單位對標準編製費用要單獨記賬,專款專用,標準編製完成後,按有關要求及時編製財務決算並報國家糧食局。 第七章 日常管理 第三十三條 對dui於yu沒mei有you正zheng當dang理li由you不bu能neng按an時shi完wan成cheng標biao準zhun製zhi定ding與yu修xiu訂ding任ren務wu的de主zhu編bian單dan位wei,不bu予yu安an排pai新xin的de糧liang食shi工gong程cheng建jian設she標biao準zhun的de製zhi定ding與yu修xiu訂ding工gong作zuo,並bing將jiang補bu助zhu經jing費fei收shou回hui。 第三十四條 標biao準zhun發fa布bu實shi施shi後hou,主zhu編bian單dan位wei應ying成cheng立li標biao準zhun管guan理li組zu,協xie助zhu國guo家jia糧liang食shi局ju做zuo好hao標biao準zhun的de日ri常chang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主zhu編bian單dan位wei應ying密mi切qie跟gen蹤zong標biao準zhun的de實shi施shi情qing況kuang,並bing將jiang實shi施shi中zhong出chu現xian的de問wen題ti及ji時shi報bao告gao國guo家jia糧liang食shi局ju。 第三十五條 國家糧食局負責對發布實施的標準進行後評價。對於標準實施中出現的問題,責成主編單位做好解釋和處理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有關糧食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糧食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